明制度,致久远!中共嘉兴市委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0-07-20 10:32 信息来源:市委统战部 浏览次数:

近日,中共嘉兴市委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实施办法》,开启了我市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新篇章。

中共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印发后,市委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市委统战部和市社会主义学院在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和浙江省委《实施意见》的基础上,认真起草我市的《实施办法》,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多次修改完善后,经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以市委名义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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