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统战与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7-09-14 18:31 信息来源:市委统战部 浏览次数: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1922日以后出生)。

(四)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

(五)具备选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聘:受过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它不宜办理聘用情形的。

五、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分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嘉兴市统战与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并粘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于规定时间持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7922日—930日(工作时间);报名地点:中共嘉兴市委统战部民宗二处(嘉兴市行政中心5号楼430室)。

2.网上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930日。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报名邮箱:55515331@qq.com,并附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80-150KB)。相关报名材料可在考试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3.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提供《嘉兴市统战与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2年年度考核等材料。

报考人员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考试人员名单。

(二)考试

考试将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测试应聘人员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三)考察

考察由中共嘉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嘉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统一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和选聘岗位的匹配性。经考察,如果被考察对象均不适合选聘岗位的将取消该岗位的选聘计划。

(四)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选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

(五)公示、聘用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统一战线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监督与联系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中共嘉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嘉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嘉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嘉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与本次公开选聘相关的后续事宜将刊登于嘉兴统一战线网站(http://tzb.jiaxing.cn),届时报名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联系电话:0573-82521865     联系人:李力。

 

监督电话:0573-82521842  82228947


附件:嘉兴市统战与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中共嘉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2017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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